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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虛擬通路廣告玩文字遊戲 公平會開罰

2016-09-07 13:14 經濟日報 記者葉卉軒╱即時報導

網路購物、電視購物商品琳瑯滿目,廠商的行銷文字花招也愈來愈多,公平會近來緊盯,繼日前針對網購平台關鍵字進行開罰外,今天委員會再針對富邦公司旗下的momo電視購物台及momo購物網所銷售的「Vertex碧璽能量美體極塑褲」,因宣稱可促進新陳代謝、消耗卡路里,開罰新台幣180萬元。

公平會指出,富邦公司於momo電視購物台銷售「Vertex碧璽能量美體極塑褲」商品,宣稱「穿VERTEX可消耗864卡」,廣告整體予人印象穿著此款商品可消耗864卡。另於momo購物網銷售「日本VERTEX遠紅外線能量極塑爆汗長褲」商品,則宣稱「只要一穿上立即提升6℃,新陳代謝提升78%」,上述文字皆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商品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因此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富邦公司新台幣1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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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平會今天也同時針對另一網購平台-創業家旗下3C市集所販售的 「Tenda FH303 300M(無線分享器)」商品,因價格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因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創業家公司新台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調查發現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Tenda FH303 300M」商品於「3C市集」網站刊載促銷廣告,宣稱「原價2290 現省1541」「749起」「折扣3.3折」等文字,整體予人的印象為商品於3C市集網站原售價格為每台2290元,促銷期間每台最低以749元特價銷售,折扣最高可達3.3折。

但,公平會調查卻發現,創業家公司實際上未曾以2290元販售,因此討論決議創業家公司廣告商品的原價表示乃與事實不符,有使觀者產生「Tenda FH303 300M」原價是2290元的錯誤印象,並因拉大與特價的差距,也擴大折扣比例、提高商品招徠程度,有助於增加交易機會,而對其他競爭對手產生不公平競爭影響,因此判定其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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